近日,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项目用海获得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这是山东核电公司继2005年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以来在项目海域使用申请上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里程碑进展。
据了解,山东核电公司在海域使用申请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动项目海域申请,助推项目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用海保障。该公司2005年即启动海域使用申请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国家海洋局于2008年正式受理海阳核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并下发了预审意见,之后还给予山东核电公司海域使用金减免的优惠政策。
2009年项目核准后,山东核电公司正式向国家海洋局上报项目用海申请并启动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工作,获得了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免了海域使用金,降低了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