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生产能力41亿吨/年,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全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000家以内。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被列为“十二五”重点任务之首,提出将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000家以内,平均规模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
《规划》要求,兼并重组将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以矿区为单元制定方案,实施兼并重组,减少开发主体。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等重点产煤省(区),要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黑龙江、湖南、四川、贵州、重庆、云南等省(市),要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切实减少煤矿企业数量。
《规划》不仅鼓励制煤企业参与兼并重组,还明确提出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均可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
《规划》称,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近年由于火电亏损,煤炭等资源价格上涨,发电集团对于参股以及自建煤矿热情高涨。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表示,电力企业如果愿意向煤炭行业发展,只要符合政策和能源发展方向,国家是支持的。方君实表示,五大电力集团中将有企业迈入10个亿吨级大型煤炭企业,成为下一个“神华”。
市场煤、计划电的体制大幅压缩了五大发电集团的利润,据测算,过去三年内五大电力集团火电业务的亏损总额超过千亿。煤电联营被认为是解决煤电价格矛盾的一种有效方式,近年已经取得明显突破,电企控股,煤企控股和煤电双方参股运营是最常见的一体化运营方式。